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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选择2026年食品(含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技术服务机构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灏峰项目管理(广州)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04-17 15:04:23

采购计划编号:440103-2026-01411预算金额:1300000.0000采购品目: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代理机构:灏峰项目管理(广州)有限公司项目经办人:肖宝莹项目负责人:肖宝莹

项目概况

广州市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选择2026年食品(含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技术服务机构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5月0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FGZ26CA13N0021

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选择2026年食品(含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技术服务机构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选择2026年食品(含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技术服务机构(一)):

采购包预算金额:78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选择2026年食品(含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技术服务机构(一)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78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采购包2(选择2026年食品(含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技术服务机构(二)):

采购包预算金额:52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选择2026年食品(含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技术服务机构(二)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2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签署《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签署《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签署《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签署《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选择2026年食品(含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技术服务机构(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合同分包形式预留】。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供应商根据企业类型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是指大型分包给中型及小微,或大型分包给小微】,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供应商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依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①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②本招标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③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自拟。

采购包2(选择2026年食品(含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技术服务机构(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合同分包形式预留】。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供应商根据企业类型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是指大型分包给中型及小微,或大型分包给小微】,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供应商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依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①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②本招标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③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自拟。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选择2026年食品(含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技术服务机构(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签署《资格声明函》。

采购包2(选择2026年食品(含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技术服务机构(二))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签署《资格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4月17日 至 2026年04月2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5月0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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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荔湾区知识产权局)

地  址:荔湾区长寿西路70号

联系方式:020-8100116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灏峰项目管理(广州)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路109号东鹏德宝商务中心15楼8153

联系方式:020-816353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宝莹

电  话:020-81635303

灏峰项目管理(广州)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17日

挂网附件1:分包意向协议书(法规科修改): /u_file/2604/file/0174db7a8e.docx

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广州市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选择2026年食品(含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技术服务机构项目:/u_file/2604/file/378bbbcf60.pdf

招标文件-广州市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选择2026年食品(含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技术服务机构项目:/u_file/2604/file/bc838714f3.zip